院长办公室
规章制度
您当前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规章制度 > 规章制度 > 正文

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工作制度

时间:2016-07-09 00:00:00  作者:
为进一步搞好我院信息工作,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

一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

1、党(院)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的信息工作。

2、各单位要确定1-2名信息员,学生中一般一个班选聘一名兼职信息员。信息员确定后,由党(院)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,办公室要确定一名同志具体做信息工作,办好信息刊物。

3、各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岗位责任内容之一要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,要重视信息员的培养,要支持信息员的信息报送工作。

二、信息员的主要任务

各单位住处员每月至少要向党(院)办公室报送两条信息。信息的文字在简明扼要,内容要真实可靠,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情况。

1、本单位对中央、省和学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。

2、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工作,思想状况,特别是常有倾向性

3、本单位工作中的新做法、新成绩、新经验。

4、师生员工对上级领导部门和学院的建议、意见等。

5、工作中的信息、热点、问题等。

6、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。此类信息要特别注意及时上报。

三、加强信息管理,实行信息考核评比

各单位住处员每月至少要向党(院)办公室报送两条信息。信息的文字在简明扼要,内容要真实可靠,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情况。

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,对信息工作实行量化管理,建立考核制度,定期总结评比。

1、量化指标定期排队。党(院)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报回住处的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定期排队通报。

2、记分办法:各单位每报送一条信息记0.5分;报送信息被学院采用记10分;被市委、政府所办信息刊物采用记15分;被山西省教育厅所办信息刊物采用记20分;被省委、省政府所办信息刊物采用记30分;被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记50分。

3、党(院)办公室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和各刊物采用信息情况进行登记,按照报送条数和采用情况进行积分排队,并进通报。并在年终评出全院“优秀信息员”、“好信息”、“优秀组织者”等奖项。